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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规范我省资源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以下简称 2016年7月15日 — 我省有关资源税应税品目的折算率和换算比按照《四川省资源税应税品目折算率、换算比适用表》(附件3)的规定执行。 折算率和换算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 川财税[2016]18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 时间来源四川人大网 [ 字号大小: 大 中 小]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 四川人大网2016年8月9日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资源税全面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构:财税法规制度法科 发布时间: 14:55 字体: [ 大 中 小 ] 省财政厅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资源税全面改革有关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
2020年10月29日 — 为确保资源税法顺利实施,规范我省资源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在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 2016年7月14日 — 我省资源税由省与市、扩权试点县(市,不含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按35:65的比例进行分享,省暂不参与“三州”、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2022年8月25日 —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四川政务服务网 工作动态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川政务服务网 政策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
“星空”:四川“六税两费”减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享受减免
享受减免如何申报? 2022年05月09日 20时38分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星空”:四川“六税两费”减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享受减免如何申报? 四川省税 2023年7月26日 — 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 《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8月9日 —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指引2020年8月5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重磅!9月1日起四川税局对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做出调整
解生态发展之渴,看水资源税改革在四川成效几何 腾讯网
2024年3月22日 — 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主要水源涵养地,四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巴山蜀水的秀美风光,更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2017年12月,四川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正式开征水资源税。如今6年已经过去,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带来哪些改变?2023年1月5日 — 【导语】:四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来啦,包括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及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政策一: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四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成都本地宝2020年6月24日 —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年1月27日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现将四川省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收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 四川省税务
四川政务服务网 工作动态 政策秒懂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
2022年8月8日 — 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 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2016年7月15日 — 我省有关资源税应税品目的折算率和换算比按照《四川省资源税应税品目折算率、换算比适用表》(附件3) 未分别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五、关于优惠 政策及管理 (一)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 川财税[2016]18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 2018年1月19日 — 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后,现行资源税收入分配体制仍维持不变。 我省资源税由省与市、扩权试点县(市,不含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按 35 : 65 的比例进行分享,省暂不参与“三州”、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的资源税收入分享。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川地税发[2010]51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
2010年4月22日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发[2010]51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 资源税暂行条例 》及《 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现就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关于水电建设用沙、石资源税问题。2022年8月3日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政策秒懂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具体如何 2020年10月29日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自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 2018年4月18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制图/卢浩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6]34号),明确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源税改革,涉及我省32种资源品目以及近4000户企业,按2015年情况,我省 四川32种矿产纳入资源税改革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
2017年4月10日 — 为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规定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申报、审核等征管事项公告如下:2012年12月27日 —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四川石油管理局天然气的资源税,其适用税额为每千立方米13元。 (财税字[1996]24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四川天然气资源税减税优惠 找法网2018年2月17日 —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17〕67号2022年8月25日 —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四川政务服务网 工作动态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
2020年7月31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NO:SC)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规定的资源税优惠 政策,现将有关申报、审核等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和衰竭期矿山减征资源税,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二、对依法在建筑物 国家税务总局:矿产资源税最高减征50% 政策法规 中国 2017年12月25日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税开征告纳税人书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税开征告纳税人书2022年8月25日 —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四川政务服务网 工作动态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
例说退税减税新政(一)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六税两费
2022年6月20日 —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 2020年10月3日 — 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资源税减免优惠的相关 2022年5月27日 — 四川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汇总来啦,包括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及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 四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汇总2023 成都 2002年7月19日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电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01]18号)精神,对水电工程自采自用施工区内和水库淹没线以下的沙石(仅指未通过价款结算的自采自用沙石)免征资源税。川地税发[2002]63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
2018年1月10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年01月10日 08时10分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责任编辑: 李莎莎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2023年7月26日 — 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182项支持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8月9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 2023年9月5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公告2023年第2号
2023年5月12日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公告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2022年4月7日 —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 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2年4月6日 四川政务服务网 政策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 2024年4月12日 — 自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四川 省工业用水量持续下降,水资源税正向激励作用日益凸显。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成本的大幅增加,促使企业在产业 水资源税开征6年:巴蜀企业“量水而行”四川省新浪财经新浪网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 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7〕80号 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
川地税发[2010]52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
2010年4月22日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发[2010]52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根据《 资源税暂行条例 》及《 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现将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开采、利用地下热水征收 2021年9月24日 —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川财规〔2019〕1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 2016年7月11日 — 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后,现行资源税收入分配体制仍维持不变。 我省资源税由省与市、扩权试点县(市,不含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按35:65的比例进行分享,省暂不参与“三州”、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的资源税 川府发[2016]3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2018年1月14日 — 1月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 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不同行业用水税额。改革中,通过差别税额抑制水资源浪费,居民自来水价不会涨。 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省 四川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 居民水价不涨 中国政府网
我省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 居民水价不涨 四川省人民
2018年1月14日 — 1月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 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不同行业用水税额。改革中,通过差别税额抑制水资源浪费,居民自来水价不会涨。 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省 2022年8月9日 —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指引2020年8月5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重磅!9月1日起四川税局对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做出调整2024年3月22日 — 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主要水源涵养地,四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巴山蜀水的秀美风光,更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2017年12月,四川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正式开征水资源税。如今6年已经过去,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带来哪些改变?解生态发展之渴,看水资源税改革在四川成效几何 腾讯网
四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成都本地宝
2023年1月5日 — 【导语】:四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来啦,包括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及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政策一: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0年6月24日 —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年1月27日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现将四川省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收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 四川省税务 2022年8月8日 — 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 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四川政务服务网 工作动态 政策秒懂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
川财税[2016]18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
2016年7月15日 — 我省有关资源税应税品目的折算率和换算比按照《四川省资源税应税品目折算率、换算比适用表》(附件3) 未分别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五、关于优惠 政策及管理 (一)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 2018年1月19日 — 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后,现行资源税收入分配体制仍维持不变。 我省资源税由省与市、扩权试点县(市,不含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按 35 : 65 的比例进行分享,省暂不参与“三州”、内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的资源税收入分享。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